《忆苦思甜》
如果以美国人的视角来看待中日战争与中国共产党是怎样的呢?而美国记者-同时也是美国著名的作家埃德加-斯诺就很好的从这本书中向我们展示了出来。
作者通过一些人的口述与其他方法得知了这些情况并能写入书中 ,而这些人也使得书中的事件活了起来 。
在1936年,中国国内局势大转变的关键性的一年,作者通过火车前往中国,成为了苏维埃地区的第一位记者。记录了当时真正的中国 ,写下了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毛泽东,徐海东,彭德怀…….一个个领导人,他们虽出身卑微,有的还有庭变故,但他们作为领导人却一点也没有领导人的架子,他们看戏时与士兵坐在同一个地方,生活中与战士们同甘共苦,他们吃穿普通简单,但是简陋的背后却难掩他们的爱国之心,不为功名只为百姓,他们凭着一份救国救民的执念,壮大了红军,赶走了日本人,成就了我们的今天,正如老百姓所说的红军是真正的救国军队。
也正是有了红军的拼搏与努力,才有了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
同学们,现在的我们可以坐在宽敞整洁的教室中学习,可以吃到丰盛的食物,可以看到,甚至用到许多高科技的东西,而那个时代,与我们同龄的人,却加入了红军,为新中国的成立添砖加瓦了,而拥有现在这样的美好生活的我们有什么理由抱怨学习呢?何不拿起手中的笔,为明天奋斗。
在此,我希望大家可以学会忆苦思甜,好好学习,为将来新中国的成立,添上一份力量。
《别样的暑假》
晚上,走在北京的胡同口,发现了一家小小的茶馆,来往的客人不多,都是一些劳苦人,茶馆在北京这座大城市中安安静静,不喧不闹,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
好奇心驱使着我拉着爸爸走进了茶馆。
这才发现,门里门外是多么的不同,门内虽然依旧简陋,但是,好像能使人在这炎热的夏天中平静下来。
我和爸爸随意找了张空桌坐下,没过多久,有个年轻的女人,端着一杯茶走了过来,轻放桌上便离开了,我觉得她很适合这间茶馆,像与之融为的一体,那双亮眸溢满了温柔。
我不禁悄悄地关注起这里的客人,他们打结的头发,衣服上缝好的针线,一双双肮脏的鞋子,可这些掩盖不住眼底的温柔与希望。
这时又有一客人从外面进来,浑身的压抑与痛苦,他做了下来,那个女人端来了一壶茶,与我们不同的是,她还带来一张纸和笔,中年人没有喝茶,他盯着袅袅升起的茶杯中翻滚的茶叶,看看纸笔,便在纸上写下的什么。我捧起茶杯轻轻的喝了一口,这杯茶很普通淡淡的,没有什么味道,但是我知道这杯茶在他们手中是百味缭绕,但他们品的又何止是茶,而是他们生活的苦。
一纸一笔一茶屋,这个茶屋虽然简陋,却暖了那些千疮百孔的心,人生百味又何妨?时光总会暖心田。
《感受》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只要认真感受,你就会发现,原本熟悉的一切也变得奇特起来,今天我就要体会书中李白。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是了佛荫去身,深藏功与名。”这是李白的《侠客行》在这首诗中,李白展现出了他的豪迈,他少年时的侠客梦,在李白眼中这些侠客即便死去,他们的行为也会万古流芳,这首诗中,我感受到的李白的豪迈与侠客情。
“告别黄鹤楼,蹉跎韦海科,俱飘零落叶,各散洞庭流。”这是李白《赠判官时余归隐居庐山屏风叠》。在这首诗中,我感受到了李白的思念,这是一种对朋友的思念,虽然两人各自飘零多年,但不能忘却的,还是朋友间的友谊,同时,在回忆过去时,李白也在忧虑现在,展望未来,在这首诗中我感受他对生活的乐观与对友人的思念。
“醉别复几日,登临遍池台,何时西门路,重有金樽开.”这首诗是李白的《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在这首诗中我感受到了李白与杜甫相识时的喜悦,同时在这份喜悦中,李白也有着对不久朋友又要分开的忧愁,在这里,李白对杜甫浓厚的情谊,又显示出这份友情的豪迈真率与乐观。
在诗中,我感受到了李白的种种情怀与特点。只要我们用心感受这个世界,就会发现身边的美好。
知否,知否应是红黑依旧
——读《红与黑》有感
畅游在《红与黑》的海洋中,我对主人公于连的聪明才智,美丽和悲哀若有所思,在书中,余莲十分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但是他却妄想用这个来占据富人们心中的一席之地,但他不知道的是他只是一个小业主的儿子,出生卑微,无论怎么做都无法填满阶级之间的鸿沟。他在这个世界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她应该得到,但却又被别人夺走的东西,但在这些富人与贵人们的眼中它只是一个听话的佣人。只是一个玩笑罢了,就因如此,于连常常对这个社会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嫉妒与仇恨。
于连在书中说过:“在一切事业中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于连是十分崇拜拿破仑的,只要有人对拿破仑讽刺,诽谤,于连就会排挤他。于连十分的崇拜拿破仑,但是他却不知道滑铁卢战役中就是因为拿破仑不愿放弃炮兵而失掉了战斗。到了最后,可怜的于连,在权欲的驱使下,使自己失去了初心,杀死了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在书中,那个时代,对于连似乎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成为一个木材商人,要吗,让自己的野心吞噬自己的良心。
但在现实中,有太多的人同于脸一样沉溺在痛苦之中,同时,极度又仇恨别人获得的成就,忘却了自己人生的美好,同于连一样开枪击伤市长夫人,一心一意报仇,伤害他人,又毁灭自己。
知否,知否应是红黑依旧。
《风》
我喜欢风,无论什么季节的风我都喜欢
在春天树叶开始泛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气息,可是只要经过春风的抚摸,每一朵花都会笑开了脸,花瓣也顿时丰润饱满了许多,似乎春姑娘美丽的身姿在空中撸着,散发着诱人的芬香,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世界,万物都复苏了,好像只有这一阵风才完全驱走冬天,呼唤来了春天
而在夏天就更别有一番风情了,在夏天,暑气使树叶张开干渴的嘴唇,摇摆着干燥的身子,这时候风来了,他迈着大步穿过热腾腾的马路,穿过焉扒了的田野……如果说春风是给大地披上了一件美丽的衣裳,那,夏天的风就是让大地展现了她全部的风采——花都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的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
等秋天来时风又是那样的别具风采,风吹过果园,将秋到来的信息告诉果树们时,树们就知道是时候该红黄的铃铛来欢迎了,风又是天才画家,给大地铺上了一片金黄,使农民们发出爽朗的笑声
就算是静寂的冬天,风也是主角,他在荒野里游行,扯着响亮的,嗓子呼啸着,他十分豪迈,从不理会地上冻成一团的残枝败叶,只会拜访那些高大的树木,之后,他就会扬长而去,根本不屑看一眼卷缩在屋内的人们。
在我的记忆中,风永远是最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