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件很小的事,事虽小,带给我的愤怒可不少,同时,这件事也反映出了一个人的品德与教养。
还记得那是小升初考试后的暑假,我外出买东西,回去的时候我遇上了他。
我认识他,他和我是一个小学的,现在和我在同一所初中,他好像在我隔壁班里,他带着一副眼镜,脸看上去有些圆,长得不高,但比我高,声音听起来很不顺耳,或许是因为我一直记恨着他吧。
当时,他问我借五块钱,我答应了,因为当时他说下次还我,可是五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还给我。
一晃又过去了两个月,我在学校里遇见了他,于是我提出让他还钱,可是他却说早就还了,紧接着我仿佛化作一团空气,他也跟没看到我似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上了百米赛跑定拿第一的速度消失在我的面前。
我也不是那种容易放弃的人,当我再次向他要钱的时候,他竟然用不耐烦,还带着点恼怒的口吻说道:“你谁呀你,我不认识你!”我当时气得就差点和《三国演义》里的周瑜一个“死法”。
好了,我的五块钱永远从我的钱包里“飞”了,而曾经的同学,被我彻底从脑海里抹掉了。
这是一件小事,真的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这件事足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品德与教养。
现在的社会上,这种人是一定会有的,在我看来,像这样的人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否则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儿,如果社会上没这种人了。
那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