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缘大酒店里,老沙办了一场汇报演出,我自然也不放过这大好机会,到那里蹭吃蹭喝。
看似是演出,其实也就是去吃顿饭而已——并没有什么出色的表演。不是钢琴、架子鼓就是吉他弹唱,无一例外。一点儿特色都没有。
我终于吃饱了,倒在椅子上打了个饱嗝。突然,那边一堆人群中爆出一阵笑声。我好奇地站起来,望向舞台。哦,一个男孩儿正在弹《丁香花》。
我瞧了瞧,那男孩儿和我差不多大,应该比我还大些,真有意思。他脸涨得通红,红得像小孩子画中的太阳。他时不时地将冒汗的手往裤子上蹭,然后才继续弹吉他。“你说你最爱丁香花,因为你……”他唱到一半,吉他就不配合的走了音,于是他脸更红了一些,红得要滴出血来。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老沙走过来,给了我一份“糖炒栗子”,认真地说道:“你别笑,他很厉害的,以后肯定是个大人物。”我吃痛地捂着头,想反驳,但看着沙老师认真的样子却是怎么也说不出来。
两年后一天,妈妈要帮一个朋友报名学吉他,顺便带上我。正好我听说老沙新建了一个乐队,想去凑个热闹。一进门,里面热热闹闹的,哟,正排练呢。
那主音吉他手弹得速度飞快,没有一个不和谐的音,而且他镇定地边嚼口香糖边盲弹。厉害,我心里暗暗说了一句。虽然我不懂吉他,但听还是听得出来的。但是我忽然发现这人长得好眼熟,怎么看怎么眼熟。
我“搜索”了一下,终于恍然大悟,哦!原来是那次表演的那个男孩。
听着他们之间的对话,我知道了,他现在初三了,他对音乐的痴狂是无人能敌的。他每周休息时间一天半,有12个小时要写作业,但也要抽出4个小时弹吉他。
我心中感慨万千。不应该以第一印象就来评定一个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