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六年级的时候,家里穷得铃铛响。”眼前的刘志身着深色t恤,一条灰扑扑的牛仔裤,整个人意气风发,尤其是眼睛,仿佛两泓清泉,富含活力。“我在马路上亲眼目睹了一只狗的死,然后挽救了一只狗的生。”刘志静静地将我带进他的记忆中……
终于放学了。在回家的路上,我第一次看到了生死离别:一条狗被碾得支离破碎,而一条小狗则围着那只狗,发出时断时续的“欧”声。如今大狗死了,小狗自然就没了依靠。不知是少年的好奇还是有责任感,我竟然忘掉了家境的窘迫,毅然抱起了这只狗。
“不行!”妈妈听了我的话,果断拒绝,无论我怎样的哀求。的确,家里这么穷,连个冰箱都没有,只有一台半死不活的黑白电视,还只能收三个台。尽管妈妈拒绝了,但我还是偷偷地养它,从自己的口粮中拿出来给狗吃。
小狗越长越大,大到已经遮盖不住了,我只好向妈妈说出实情。但这一次,妈妈竟然同意了。很多年后,她才说出理由:因为就在她拒绝养狗后几天,门上好像有撬的痕迹。为了防止小偷,养狗是个不错的选择。而儿时的我没有深究,就这样,我开始了流浪狗收留的行动。
听完了刘志的回忆,我问他:“你为什么要收养流浪狗?他们完全是个累赘。”刘志低头不答,而是逗弄一只三脚狗。那只狗外观还好,可惜瘸了一条腿。
过了许久,刘志才抬起头来,他的脸色平静,但掩不住眼中的怒火。他用平静的语气问我:“你知道,为什么会有流浪狗?因为人们的遗弃。人自诩是高等动物,就可以随意欺凌另一个生命吗?”他的声音大了起来,“难道狗的命就贱吗?看到这只狗没?就是我家对面那户人家的。”他的情绪忽然激动起来,朝我歇斯底里的吼道:“就因为被他家小孩打断了腿!”嚷完了,他低下头,不再言语。
再抬起头时,他做了两个深呼吸道:“对不起,失态了。”“不,你是对的。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有一部分人,仅仅将它们当做排除寂寞的工具。如果狗会说话,肯定会大声伸冤的。那好,今天的采访先到这。明天我会带团队过来拍摄你和狗的生活的。”刘志想不到我们这么快就走,有些猝不及防。
“银河银河,我是坦克,任务已完成,收到请回复。”我走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对着手上的黑色手表小声说道。过了大约10秒钟,才传出懒洋洋的声音:“我说坦克,你不就伪装人类吗,我们汪星人可以用意念交流,你倒好,还要用对讲机。你是有多无聊啊,还要弄得这么神秘。”对于在汪星球的这个懒虫,我才不会跟他说我是扮演控!
同情,与生命,永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