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朱自清《背影》
我读到此处,我的眼泪又来了。(上个学期所有课文中)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这篇文章,当初学的时候颇不以为然,只是朗诵很感人,听时倒是想逼点眼泪出来。它有何可赏?既不优美,又无道理,考试时大大简便了,可要我品读起来怎么也不够味。
终于,这度日如年的一学期过去,宛如沧桑变幻、心境大不相同了(参见《倒吊人》等文)。再来读《背影》,心中念念不忘的仍是其朗诵,由朗诵终于深发出来,似乎悟到了它的好。就如同文中“但最近两年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他的儿子。……”。念念不忘于是一遍遍回响,再听朗诵时听到父亲的每一句话都感人至深。
本文文末内心剖白完全是沉痛的。一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在文章中如此表达的深沉的爱意,是坚定、沉重的海潮,就这样漫上来,将我没顶;偶尔才激涌的浪头舔舐我的脚尖、拽紧我的裙摆、拨弄我的颈动脉:是某种共鸣令我的心潮也涌动。
所以我爱《背影》,因其颓唐与爱令我心痛。
朱自清的文章惟这一篇有两大优点:一,文字异常流畅,浅显却时有韵味。通读时更显生动、有灵气。二,不矫揉造作,够真实因而感情能打动人。
是极适合朗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