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玩伴,非人,是物。我在它的陪伴下已渡过九个年头。
每当我抚摸着右手中指第一指节上那块凸出来发硬的老茧,便知道,那是你与我相伴多年留下的痕迹,这让我又渐渐想起近在咫尺的你。
细细数来,我与你相伴已有九个年头了。小时候,自从我第一次拿起你,就对你爱不释手了,无论在哪儿,我都带着你,好让我这个调皮兔,在别人的衣服上、家里的墙壁上留下我的“杰作”。看着雪白的墙上长着三角形的苹果树,我笑了。
长大后,我不满足于单调的颜色,我喜欢你绚丽多彩的样子。于是,我拿起了另一个样子的你。你穿着不同颜色的晚礼服,在我手中,在不同的纸上,跳出一曲曲优美的华尔兹,舞出动人的姿态。时而在你脚尖,展现一幅山清水秀的水墨画,时而用你的裙摆,舞出一轮激昂的红日。
我是记得的,你最喜欢和我生硬的右手配合跳那一首曲子,那便是“文字”。我的中指搂住你的细腰,轻轻滑过每一个小格,在那上面,留下你辛勤的汗水。然后,我的大脑也与你相伴,和你一同进入知识与文字的舞台。后来呀,它也变得又硬又光滑。这时,我与你相伴已有九个年头。
可是,我却在忙碌中遗忘了你。我不得不嘲笑自己的记性,我竟然忘掉了伴我多年的老友。在时钟一次次游走,在树的年轮一圈圈增加,我忘掉了你。
更可笑的是,每天,我都要拿起你,可我只记得这道题目怎么做,那些书该怎么读。突然,你跌倒在地,我听出这是你抗议,正是这抗议将我惊醒。哦!原来你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而现在,我总是不经意间想起你。这正握在我手中的老朋友,你应该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