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质,是抬起头,走过嘈杂的人群,与世无争。——题记
不知不觉便入了冬,一天比一天冷,手指被冻肿了,左手已被冻破了几处皮肉绽开,明明渴望温暖,却在得到后觉得痒,控制不住去抓破皮。
与朋友约好了出去玩,等待了许久没见他的身影,于是转身走出商场,扑面而来的寒风,穿着靓丽的人群,他们脸上荡漾着的笑容,似霓虹灯中的那麽染红,妩媚惹人欢喜。四处张望,也没能寻到熟悉的面庞。“叮~”,一惊,垂首打开手机,系统自带字体让人看着就觉得无情。
“我今天有点事,就不去了。”
心中一刺,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笑出了声,我一个人怎么去玩耍。方欲行,讶于云霞的变色,橘红色的,纵使是在凄冷的风景,在它的照耀下也变得温暖。人流都向里走着,我杵逆于其中,思考一番,转身勇进了商城,感受灯光的照射,热气的怀抱,每一家商店都闪耀着色彩,一时竟忘了孤身一人,直奔入一家甜品店,沉浸在粉色的甜蜜中。
点了些吃的,付了钱,坐在一张小圆桌着静静的等候着,目光四处游走,都是成双成对的人,有朋友,也有情侣,成人也有,少年也有,他们的欢声笑语充斥着我,彰显我的孤独。把自己的头藏了又藏,最终后悔走进商场。
不知怎的,讨厌一个人。
“小姐,你的梦幻云朵。”慌忙应了声谢谢,抬头的瞬间撞进了他的眸子,清澈明亮,似汪汪湖水,如空中繁星,眼角的弧度刚刚好,微笑的弧度。小鹿在心口撞了起来,洋溢着愉悦。我看着桌上的棉花糖,打开照相机摆好角度,咔嚓,定格美好。
我拿起勺子。挖了一块中间的冰淇淋,含在嘴里,冰丝丝的,奶油的味道。剥了一块棉花糖,入口即化,草莓的味道,甜蜜的味道。
不知怎的,觉得一个人也挺好。
许久,我收拾起身,穿过人群,漫步于小街,这或许是我渴望的气质吧,一个人也能演绎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