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故事,旧光阴,低温女子,缠绵世间。
内心植物次第生长,四季循环轮回。
修心,打磨的是时间。
喜欢雪小禅笔下的素莲,对器物有着近乎痴颠的热爱。她穿米色麻质长裙,她染了近乎黑色的脚趾甲,她有一只小狗叫不丢,她珍藏了一坛清酒,等到雪小禅到了才舍得打开。她的家里只剩她的气场,她的店被杂乱的器物硬生生的逼出了美感。
没有用处的东西才最美。
每次被妈妈数落女孩家家的不爱干净抽屉杂乱时,我总是心里有点不服气。其实引发争议的不过是一卷好看的花胶带,一个小巧精致的玻璃瓶,一根用完了又舍不得扔的笔芯,一张杂乱却又深得我心的信手涂鸦……这些东西也许再也用不到了,但是我会觉得有他们在很温馨。我知道要学会舍得,但我也知道这些可以不必舍。用不到了,不代表没有用了,我还需要他们来装点。
也喜欢小禅笔下的张书林。那些最最漂亮也最最普通的美,也许只能说是塑料花。虽然好看,但终究不是活物,没有灵性,美得那么格式化,一成不变。就像那些穿着V领低胸装的,整天流连于霓虹杯盏之间的女人一样,看上去完美无瑕,可其实是没有心的。
但是书林,我更愿意和小禅一样唤她书林,却不。她是罂粟,美得邪恶,又美得天真,忽而盛开遍地狼烟。那么具有诱惑力,让人上瘾,欲罢不能。“唯有销魂,不能动弹”,深陷其中,倒也不想从中脱离。
平素十分讨厌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觉得矫情。可她怎么就美得那么,用小禅的话,“那么令人欢喜”。
其实她也是会害羞的呢。你看,小禅将她拉上台,她这样的女子,竟也有了几分羞涩,倒也是个小女孩呢。不禁多了几分喜欢。
不过,这样的额尤物倒也颇具个性。半夜里去坟地里转转的勇气,可真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嗯,祝那个会在书林无聊时义无反顾陪她去坟地里的那个他,早日被书林找到,也祝书林可以早日收到小禅送出的张爱情。
看过这世间较为突出的女子,已经开始幻想将来的自己会是哪一类。你说,我是会成为素莲那样繁花不惊的人,还是和书林一样妖媚惊艳呢?我就这样痴痴傻傻的想着,回过神来又觉得自己好笑。那样自在的人,我怎么就一定会长成我想要的模样呢。可又忍不住去幻想。两种人都好喜欢,一赌气,要不我都试试吧。嘿嘿,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不管我成为了谁,或是谁都没成为,又或者我成为了我。
不管我是不用为生存奔波,还是刚好解决温饱。
我都要有在补丁上绣一朵花的能力。
我都要有在馒头上点一星红的心情。
我都要懂得在自己流泪的时候给自己穿最好看的衣服。
我都要学会把光阴的不堪和挫折做成花,戴在我的发上。
无论是长发动人,还是短发烂漫,我都要努力做到。
在薄情的世界里深情地活着。
我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