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青春的谜语—杨雪晴

《读者》总期602期十一月(上),《拜见母亲大人》七堇年

《读者》总期603期十一月(下),《枕草子》(《流景闲草》)七堇年

七堇年。

七堇年。

真是太巧。

在这样的时刻,再次与你的心相遇。

这个曾经占据我满心的女人,这部曾经使我脱胎换骨的青春之书。《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虽然我极力想找回你的感觉,但多少还是多了一点尘味。

那些还是最熟悉的文字、最熟悉的文笔,还是能够打破那些庸繁的牢笼,在脑海中重建,或是重新唤起一幅幅、一帧帧画面。

果然,我还是受了你的影响。

回头来读,确实是有新的发现。时光知味。

这么多年过去了,有缘在你连续登上《读者》时认真阅读两次,还是那么坚韧又决绝的文字。

你也上来了,开始时跻身名气作家的行列。那个我曾经藏在心底、默默喜欢的小作家,也把她的细针,插入了云霄。

也许再过几年,细针会像金箍棒,变长,变粗,你的文字也将脱去这洗练稚嫩,成为那些“大家”。

 

也许你不会。

 

看,我是有了我的风格。

再像原来那样,体验那2007年捎带汗味的,青春的坚语。

 

“当轮到他的时候,这个曾经占据了我全部心情的少年紧紧地拥抱我。他清晰而灼热的心跳敲打着我耳朵的鼓膜,令我忽然间感到怆然的眼泪夺眶而出。头脑中闪现的是那两年寂寞卑微的少年岁月。我此刻埋在一个曾经等待过的怀抱里。却因再次怀抱了曾经的等待,而终于明白成长的意义。青春的奢侈,便在于能够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用七百多个夜晚去写一封言不由衷的信,给一个并不属于将来的人。

此后的人生,也许不再会用两年的时间,练习为一个人写一封信。

不再会跟在他后面,目送他回家,看着他的背影,充满感伤入骨的欣悦。

不再会暗自祈祷着用最优美的方式相遇,却实际上在仓促转身的一刻痛彻心扉地哭泣。

数年之后,阴差阳错念了英文专业。许多人称赞我写得一手整饬而漂亮的英文书法。我微微笑着,那个时候总是会忽然想起他来。

而彼时在灯下一遍遍在白纸上临摹圆体字,心绪被一帧模糊的少年残像所啃噬的青春岁月,再也不会有了。”

 

原来那个少年,却是长得这般模样。

情感、风格很容易被你带回,回到那个似是伤感,已经模糊的夏天,写东西,思绪飞快,却因强烈的情感,下笔有力、匀缓、迅捷。这种感觉最熟悉、最有默契,稍微一看文字就找回来了。

……

七堇年。

我想念了近四年的名字。

感谢相遇的缘分。我在迷茫中,不用寻求确切的答案,只要有稍稍的感觉,氤氲在眼周,聚集会顶,就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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