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素·花哨
比起彩色,我更喜欢原始的白色与黑色。
花哨是美的,但是经典的黑白配却又是一绝,经典!
有人喜欢用彩笔书写,没错,是很美,我也喜欢,但升上初二我更喜欢简单的黑色与红色,那些曾经追求过的花哨物品已在我书写的篇章中慢慢隐去,但却舍不得扔,就会静静地看着,看着。
初二一切都变了,但也好像没变。我们全都身穿校服与黑色长裤,简单却又整洁,舒心。偶尔瞧瞧刚进学校的初一小学弟、学妹们,有些身穿校服,但在人群中还是有那么几抹亮色。想起我们那是可是不敢不穿的,也许心里会抵抗,却又违心穿在身上。现在的我们已经完全接受了简单的它。时间会抹去我们的不满与抵制换来宽心与豁达。
我喜欢用黑笔写字,在白纸上这样一步一划的书写,竟会感到神奇,黑色与白色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但却又觉得十分协调,看着这样的色调也会感到舒心。还记得初一,不管三七二十一,红橙黄绿齐上阵。现在完全脱下了这疯狂的外衣,我只愿换来这简单与美好,朴素与整洁。
喜欢简单,喜欢花哨,却又喜欢朴素的味。道